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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man 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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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海茫茫, 在這裡與你相遇算是有緣. 我在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學系任教,亦是中大公民社會研究中心主任. 平時愛讀書, 喝茶, 看山與小女兒玩耍. 我嘗試以理論政, 以心觀照世情, 並在這空間與你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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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政改與墮落時代的開始

Posted by chankinman on 十月 26, 2009

特首《施政報告》只有兩小段談政改,輕描淡寫說下個月開始諮詢。在一個介紹《施政報告》的閉門會議中,某高官說政府不會設立專責的工作組或民意收集機構,政府亦不會將民意支持率定在六成的標準。很明顯,一切都在低調進行。

北京來的朋友說,當年中央撤換特首和透過人大常委提出普選時間表已是對港人很大的讓步,這次政改最多是微調,大家不要有太高期望。

公民黨人很早便收到這樣的信號:2012的政改方案只會是05年方案的改良版。失望與憤怒,讓黨內的鷹派與少壯派一拍即合,採納了社民連的總辭策略,亦巧妙地將 2012雙普選的目標轉換為爭取普選路線圖。公民黨說他們是先談判後總辭,但擺下如此架勢,如何有助與一個仍像封建皇朝的政府展開對話,實在令人費解。民主黨人遲遲未有表態,當然有利益考慮的一面,但對多年來寸土必爭打位置之戰的民主黨人,自然不太容易被這種類近街頭政治所牽動,寧願審時度勢,謀定而後動。而像呂大樂、馬嶽、蔡子強等學者,質疑的是公民黨/社民連是否一廂情願地以為總辭/補選可以產生全民投票的效應、是否低估泛民在補選中面對的風險。

先是馮檢基投訴公民黨不尊重其他泛民成員,再是湯家驊明言不參與總辭和威脅以退黨明志,總辭方案已漸漸失去其道德感召力。泛民其他派別則決定保持緘默,等待政改方案出爐再研判民意反應。如果方案能得到五六成民意支持,各區泛民辭職補選的部署將被打亂。但如果方案獲得一致噓聲,泛民各黨派走向激進化是必由之路。至於如何判斷方案的得失,我常戲言要看公布當晚馬嶽與蔡子強的評論及翌日各報社論與電台主持的語氣。

倡一次政改中有明確「方向性」
但要弄一個好方案可是難事。定下時間表與路線圖本是合情合理,否則像現時般誰都不相信2017年有真普選,結果是商界、親北京政團以至泛民都沒有真正做出準備。但中國多年來的經濟改革都是「摸覑石頭過河」,北京既與泛民缺互信,普選風險太高,改革就自然是見步行步了。但如果政改只涉2012,如何能取得爭取雙普選和路線圖的泛民的支持?香港民主發展網絡便建議要在一次政改中就做到有明確的「方向性」,令人覺得改革之路已不能逆轉。

先談特首選舉,大家的焦點都在2017年普選時的提名機制。如果中央認為像梁家傑這類較溫和的泛民候選人是可以接受的,大可在2012年基本保留現時選舉委員會的組成,然後透過一項「聲明」,表示中央同意可在2017年將選舉委員會的運作模式應用到提名委員會。如果中央仍是擔心泛民會協調出一些激進民主派候選人,而在普選時因太多候選人分散票源造成該候選人低票當選(就如第一次陳水扁當選的情況),則可考慮採納法國總統選舉的「兩輪投票制」,在第一輪如無候選人取得過半數票,便讓最高票的兩名候選人進入第二輪投票。這種方式保證當選者有過半票數,有利於選出較溫和的候選人,不單減輕中央的憂慮,亦符合港人的期望。其實現時特首選舉亦有規定要在選舉委員會取得過半數票,中央只要在「聲明」中說明同意2017年普選沿用這種安排便可,這比起用高門檻排除泛民候選人的做法文明豈止百倍?

立法會選舉問題就複雜得多了。如2020年是立會全面普選的目標,最合理的做法是在2012、2016和2020年分3次循序漸進將功能團體議席取消。即使在2012年政改中只能觸及取消三分之一的功能議席,改革的方向已非常清晰,部分泛民中人一定願意接納。

中央須對2020時間表表態
但北京的朋友說:中央從來沒有說過2020年的話,那是你們港人說的。工商專業界對保留功能議席有強烈意見,要改革的話,最好是思考如何擴大功能團體的選民基礎問題。

但這問題卻非常複雜。如果2020年不是《施政報告》所述,是實行立會全面普選的目標,這種逐步擴大選民基礎的進程理論上可以伸延至2047年。除非在2012年政改方案中功能團體的選民基礎大幅擴展至近百萬人數,否則只是由公司票轉換為董事票,再加上沒有清楚的時間表,我看不到泛民的主流派會有絲毫妥協的可能性。因此,中央必須對2020年這個港人已確認的時間表作出表態,隨之或者削減功能議席,或者大幅擴展選民基礎,否則2012政改成功機會微乎其微。

今次政改比起05年那次,政府不是全沒優勢。第一,現在距離2012年的選舉還有兩年多,討價還價的時間比較充裕。第二,上次政改拉倒,民意對泛民頗為負面,這次泛民都有點戰戰兢兢,誰也不想負上造成十年政制停頓的罪名。民主黨就預先提出政改如失敗,責任在特首,應引咎辭職。

但另一方面,在上次政改中一些學者和文化人扮演鼓吹合作的第三方力量卻在消散中。當年曾蔭權剛上台,如果泛民不要太過道德化、不要太過計算一兩席的得失,與曾蔭權達成政改協議,將能開啟泛民與建制的良性互動,有望借助曾蔭權進一步推動改革。但事過境遷,政改拉倒後出現的是「親疏有別」。如今特區政府只剩守勢,看不到要為政改闖關的雄心,泛民就更沒有與跛腳鴨合作的動力。

此外,在民間策發會和公民黨中,仍有不少人對曾蔭權當年的「區議會方案」表示反感。如果是如此偏執,則在人大常委決議的框架下(功能與直接議席比例必須對等),我實在看不出他們能對2012年的改革提出任何實質的建議。因此,假如爭取不到路線圖,他們否決2012年政改的可能性甚高。剩下來的關鍵,在於北京與民主黨是否能夠取得共識。但以北京對民主黨的戒心(連國慶亦不敢邀請觀禮)和民主黨多了劉慧卿當副主席,大家都不要心存厚望。

政改再失敗 港人重拾政治冷感
香港再不盡早民主化,舊的體制已無法應付新的形勢。下一任或唐或梁當特首,都是危機重重。面對日漸潰爛的管治環境,讀書人如我者已漸失耐性。最近看費振鐘寫的《墮落時代》,談明代文人無力挽救腐敗的政治和走入死胡同的儒學,紛紛投入狂禪、縱慾或隨水泛舟的生活中。政改再次失敗,不單為2017年普選設下更大障礙,亦會令港人在沮喪中重拾政治冷感的心態,這怎會是香港之福?

明報.2009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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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新思維:政府推動企業社會責任

Posted by chankinman on 八月 17, 2009

日出康城周邊究竟是李嘉誠說的「心曠神怡」還是陣陣惡臭,是近日城中話題。香港人傾一生財富買樓,多數未能確知樓花建成後的實用面積、景觀、噪音程度、周邊的發展規劃,更莫說推開窗會聞到什麼味道了。港人中既有追捧這些大地產商為超人股神,但痛恨他們用縮水樓、屏風樓掠奪民脂和破壞生態的亦大有人在。明白這種潛藏的不滿,才能了解年前的梁展文事件何以引發政府民望急速下跌。港人明白在資本主義下資本家專橫跋扈是為常態,但市民亦期望公務員能作為香港良心加以制衡。但當港人目睹警隊一哥和眾高官退休後一個個投靠地產商和大企業,「官商勾結」的指控自然揮之不去。

未正視官商勾結 民望谷底徘徊
去年政府施政報告未有正視這個問題,至今政府民望仍然在谷底徘徊。如今政府又就新一年的施政報告諮詢意見,如何能找出核心問題對症下藥?筆者認為洗脫「官商勾結」的惡名,重建政府公正的形象是當務之急;而透過推動企業社會責任,既能減少社會矛盾,又能激活公民社會,帶動社會創新。

要洗脫官商勾結的惡名,一方向可從立法入手,訂立最低工資和公平貿易法。但觀乎工商界牴觸的情緒,只恐立法過程曠日持久,出台條文不溫不火。另一進路是由政府推動企業社會責任,這種做法強調自律和跨部門合作,商界較易接受,而且能擴大政府的認受性基礎。

簡單來說,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是指企業在法律要求以外,進一步改善環境和造福社會,特別是在投資、生產、採購和銷售過程中要注意保護勞工、環境和人權狀況。過去十多年,西方不少國家都意識到單靠政府已經無力應付眾多的社會挑戰,而認為良好治理是要靠政府、商界和公民社會三方協作,而合作的模式不少是透過由政府推動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從而支持非政府組織(NGO)的發展。具體來說,協作的模式包括4個層面:第一是確定目標和合作的理念,一般會由政府連同商界或公民社會發表一個宣言,近年針對的問題主要是社會共融、就業和社區更新等問題;第二是建立協作平台,包括政府內的跨部門協調平台和連結政府、商界和公民社會的跨領域平台;第三是制定策略,包括以立法或公共政策推動企業社會責任、向企業或公民社會提供資源和透過設立獎項與政府以身作則,宣揚企業社會責任的重要;第四是促進NGO的能力建設,令它們更有責任感和能力協助解決問題。除了改善設備外,還包括培訓、評估和提高問責性。

英國是推動企業社會責任和三方協作最突出的一個例子。早在1998年,英國政府和社會服務界代表簽訂「契約」(The Compact),表明NGO不單是公共服務的承包者,更是政府的伙伴,共同尋找解決問題的方法,而通過1999年的「社區新互利協議」和2001年的「社區更新新承諾」(New Commitment to Neighborhood Renewal)將目標訂為更新貧困的社區。

將商界捲入更新運動
英國政府有意識地將商界捲入這場更新運動。早在1982年,英國已成立「營商為社區」組織,推動企業與社區合作,包括為社會需要提供融資、鼓勵企業員工從事義工和借調企業專家到社會服務組織工作。在社區更新的承諾下,地方政府邀請企業和NGO代表成立「地區策劃伙伴合作」,共同減低88個貧困社區的失業和犯罪率,提升其教育、衛生等公共服務的質素。政府內部亦成立多個協調平台,其中一個是「活躍社區組」,負責協調各部門與NGO相關事宜和諮詢NGO 對新政策的意見。政府更從商界中聘請10位「中介人」,負責在社區和企業之間建立連結,向企業推銷特定社區更新計劃的商機。

在策略方面,英政府立法規定所有地區行政機構必須諮詢社區內的相關群體共同制定發展策略。政府亦設立20億英鎊的社區更新基金,並以「社區投資稅務減免」方式吸引商界向貧困地區投資。政府每年贊助「營商為社區」頒發卓越獎給積極參與社區的企業,並以身作則設立「企業社會責任部長」,政府在向商界採購物資或服務時一般都會加上社會責任條款。

在能力建設方面,英政府成立Futurebuilders Fund提升NGO的設備,亦額外投放資源支持專業培訓和透過慈善事務委員會支持NGO有更完善的問責制度。通過政府推動商界投資貧困社區和提升民間組織的能力,一些原已衰落的工業城市(如布里斯托、里茲、利物浦、曼徹斯特、紐卡斯等)無論從治安、就業、升學率等各方面都有明顯改善,連高新科技、文化和創意工業等亦在這些城市發展起來。

根據筆者有份參與的「公民社會指數」國際比較研究所得,香港的大企業的社會責任表現可謂強差人意。社聯推動的「商界展關懷」和政府的「社區共享投資基金」都有很好的意念,但仍需更強的政策和資源配合才能產生像英國般的效果。想一想,有一天香港政府能推動地產商做到:

  • 確保建築承包商減低工業傷亡和保障建築工人的工資和賠償;
  • 減少建築廢料、採取更環保的建築方法和材料、減低住戶能源消耗量;
  • 規劃與建築考慮對當地的文化和生態的保育;
  • 消費者在購買樓花時已清楚知道樓宇實用面積、景觀、噪音分貝、能源消耗量和周邊發展規劃;
  • 回饋社會,成立更多基金會支持文化、藝術、環保和其他社會服務團體的工作。

若能如此,香港人的怨忿和對官商勾結的指摘應該會隨覑企業社會責任的提升而減退。曾蔭權的施政報告在經濟掛帥以外,能有多一點想像嗎?

延伸閱讀
研究機構:香港政策研究所
研究文件:三方合作研究:國際經驗基準調查

Governing by Network
作者:Stephen Goldsmith、William D. Eggers

明報.2009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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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上不上街?

Posted by chankinman on 七月 1, 2009

每年的七一遊行,被視為香港民情和特區政府管治能力的測試計,民陣、泛民、特區以至中央政府對遊行人數都是高度關注。參與過2003年七一遊行的港人,感受過50萬黑色人潮對特區政府的衝擊力,不禁會在今天想一想,要不要再上街頭?

如果上街是為了向政府表達不滿,讓我們先看看今天特區的管治狀況。

當年港人說董建華做特首不稱職,他沒管治經驗、盲目愛國,既囉唆又猶豫不決。而曾蔭權卻是港英時代公務員的第二號人物,滿有行政經驗。他既沒有商界背景,亦非根正苗紅,理應可以不偏不倚、平衡各界利益。結果如何?

董去曾來,的確是穩定了局面,避過大亂。但政府卻毫無作為,讓香港一天天的爛下去——西九龍仍然是一片荒地,香港仍然是一個以炒作為本業的社會,教育政策繼續擺動,富裕中的貧人繼續在社會邊緣掙扎,保護海港、大樹、社區精神以至集體回憶仍然困難重重。在政治任命、梁展文和生果金事件中,政府仍然被批評欠缺透明度、官僚主義和與民意愈走愈遠。

究竟出了什麼問題?

問題一方面是曾蔭權只像一個行政官員(連自己和問責官員減薪亦只會跟覑公務員薪酬調整水平),當特首的眼界是「打好這份工」時,又如何能期望他有方向、有理念地帶領香港發展?說到底,香港沒有製造政治家的一套系統。

無力建立真正的民主制度

但就算有政治家出來又如何?現時的政治體制在專制與民主間徘徊不前,結果是結合了兩種體制的壞處。港英時代的行政主導一去不復返,但又無力建立真正的民主制度。行政立法缺乏穩定的聯繫,議會、政黨有虛權無實責,以抬槓發揮影響力;政府認受性不足,又無威權,只能以公關代替民主,到處派糖撲火,在民粹政治中浮沉;面對弱勢政府,利益群體以壓力向政府伸手,政府陷入困境時各方卻袖手旁觀。政府困在這種「尋租社會」的格局中,已疲於奔命,更莫道「走入群眾」,實踐什麼公眾參與了。

香港無論在教育水平、中產階級的力量、公民社會的發展、法治、政府的廉潔和行政效率各方面都為民主發展提供了優越的環境。在這樣的處境下,中央政府和本地的財團仍要抗拒民主制度,是自招苦吃。現在誰當特首,誰都會苦於要在議會拜票、招架來自或親或疏的議員的質詢、媒體的謾罵批評、日趨網絡化的公民社會的「快閃」行動。

歸根究柢,在這樣的現代社會中,政府不是普選產生已是「原罪」,再加上中央政府一直抗拒在共產黨以外有另外一個執政黨在特區出現,那就誰當特首,誰也會發現自己是全世界最孤立的統治者。在《基本法》類近總統制的安排下,沒有執政黨/聯盟,行政立法如何溝通合作?沒有執政黨,誰在議會和輿論戰中為政府護航保駕?沒有執政黨,誰作政府與市民的橋樑?

應按社會發展規律讓民主生長

在這樣的格局下,換誰當特首亦不會做得好。你相信唐英年或者梁振英可以駕馭這種局面嗎?我恐怕他們只會帶來更深重的管治危機。現在應該做的,是按著社會發展的規律,讓民主自自然然地在特區生長起來。只有以普選和政黨政治來理順現時畸形的政治制度內的重重關卡,才有機會政通人和,並且透過競爭提升政治領袖和公共政策的質素,香港才能重拾社會創新的動力。否則,香港只會是亞洲的底特律,大家坐在這裏,懷緬工業時代的光輝歲月。

七一上不上街?在乎你對特區那種狗咬自己尾巴的空轉和內耗有多大的忍耐力、在乎你有多悤的欲望要打破官僚的因循和被禁錮的革新思維,也在乎你對人民力量是否還有一絲寄望。

明報.200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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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主化退潮中思考香港前路

Posted by chankinman on 六月 16, 2009

(與徐承恩醫生合著)

六四雖過,七一將臨,中央和特區政府都擔心今年遊行人數驟升,挑戰特區的管治威信和為未來政改帶來壓力。過去幾年,民眾雖已用不同方式表達了對民主 發展的訴求,中央對普選如何沖激特區的行政主導仍有介心,而本地財團始終擔心普選會帶來福利主義而緊抱功能議席。即使人大常委已為特區普選定下時間表,各 方對此仍是半信半疑,覺得那只是緩兵之計。因此,不少港人仍寄望於七一遊行帶來的政治效應,希望用群眾力量告訴當權者: 民主潮流浩浩蕩蕩,順之則生,逆之則亡。但世界潮流真是向民主邁進嗎?

已故美國政治學家亨廷頓於1991指出,在七十年代起世界牽起了有史以來第三波民主化浪潮。自1974年葡萄牙的康乃馨革命後,民主化浪潮於七十年 代席捲南歐、八十年代波及南美、到了八十年代末隨著東歐變天而邁向高峰。但民主化餘波未了,過去十多年,相繼在亞洲、非洲與及中歐有所拓展,香港亦無可避 免捲進這個浪潮。

第三波民主化已走到盡頭?
但最近兩三年,敏銳的觀察家們開始意覺到第三波民主化可能已走到盡頭。一些曾被世人寄予厚望的國家,在民主進程上不進反退。譬如大部份前蘇聯國家在推翻共 產政權後,即使引入了選舉制度,卻未能擺脫強人統治的陰影,有重返威權政治之勢。而一些如巴基斯坦及泰國等南亞國家,頻密的政變令國家在專制與民主間徘徊 不前。即使像台灣及南韓這類第三波成功案例,亦受到貪污等管治問題的困擾,令人對民主制度的效能有所質疑。即使如英美那些歷史悠久的民主國家,現在都成為 金融海嘯的重災區,甚至要求助於像中國這樣的威權國家。種種跡象顯示第三波民主浪潮已達瓶頸,歷史上曾兩度出現的民主逆潮似乎迫在眉睫!

第三波民主浪潮的軟肋在那裡?政治學者Jean Grugel指出在民主化的歷程中,國民大都對民選新政府寄以厚望,期盼民主能引導改革、改善民生和促進平等。因此,民主國家必須有效進行滅貧及改善社會 福利政策,方能獲得認受性。要達成這個目標,政府必須有能力管治全國及施行法治,亦需調動社會的資源,促進經濟發展。但由於新興民主大都底子不足,要回應 這些緊迫的挑戰真是談何容易。

這些在第三波下建立的民主的國家,大都是處於全球經濟體系的邊緣,在世界貿易中議價能力較低。不幸的是,由於國際社會長期信奉自由經濟哲學,把資本 主義與民主政治劃上等號,相信開放市場自然會促進民主。因此,新興的民主國家大都會採用自由放任的經濟政策,減少政府對市場的干預。同一時間,不少西方國 家和國際組織 (如世界銀行)在援助發展中國家時,亦致力開拓新興市場、拆除貿易壁壘,限制這些國家推行干預經濟的政策。

Grugel在另一份研究中提出了兩個案例以說明問題之所在。首先是哥斯特黎加,該國在八十年代在美國國際開發署(USAID)的支持下開展經濟自 由化,以促進出口、創造外匯。USAID不單促使哥國改變其經濟政策,也把一群出口商組織起來,讓他們向政府施壓。USAID撤出後,美國仍然幫助哥國的 親商組織,發表支持經濟自由化的輿論。再加上加勒比海國家區域整合的壓力,哥國政府自然傾向延續商界利益,而忽視社會福利,結果哥國政府與商界利益糾纏不 清,漸漸失去兼聽民間聱音的能力。而作為另一例子的智利,即使受到國外的影響不顯著,由於奉行經濟自由化政策,民主政府仍然無法擺脫親商輕民的傾向。

應思考改造已失控的資本主義
當然,論者都明白到在共產主義下那種對經濟無孔不入的控制,與民主政治是無法兼容的。但盲目信奉自由經濟、政府向財團利益傾斜,造成貧富懸殊和社會福利的 不足,同樣會損害民主政府的認受性。當國民覺得民主不過是另一種維護少數精英利益的制度,甚至是西方經濟大國略奪他國財富的工具,民主制度就難以整固。譬 如在俄羅斯,國民因在急速市場化的 “震盪療法” 中吃了苦頭,不少人進對民主政治失去信心,竟用選票迎接新的強人政治。而即使東歐的民主制度大體上運作良好,開放市場及歐洲一體化的政策亦令國民對民主政 府不無怨言,部份人開始支持極右的激進勢力。

本來新興民主國家中的公民社會,可以提供另類社會資訊,批判社會的不平等。可是,第三波民主化較多是透過體制內的變革而帶動,相對忽視促進民主的社 會力量。公民社會專家Michael Edwards認為,國際社會過份相信經濟支援乃公民社會發展的關鍵。他們不注重本土的社會網絡,主力透過外援建立新的公民社會團體。不過,外來的資源往 往誘使公民社會團體作出尋租行為,為吸引海外支助而發展項目,而非切實回應本土基層的需要。受助團體的成員往往來自能與外國溝通的精英階層,他們未必熱衷 於解決社會不公的問題。更有甚者,部份對公民社會的支援,竟落得像哥斯達黎加的個案般以製造親商輿論為目的。最終不少新興民主國家的公民社會都不能健康成 長,更無法成為鞏固民主的社會力量。

在目前的經濟危機中,我們應思考該如何改造早已失控的資本主義,亦要同時思考如何協助新興民主國家擺脫舊有的資本主義教條,破除市場萬能的迷思,加 強新興民主國家運用資源、整合社會和政策實踐的能力,讓這些國家切實以滅貧和改善社會福利為民主化後的首要任務。此外,我們當思量當如何善用本土的公民力 量,從下至上地整固民主。

可悲的是,由始至終,香港在全球第三波民主化中只有隔岸觀潮的份兒,無緣分享在現代民主體制中發展治理能力的經歷。而在新舊體制間徘徊的香港,卻同樣無力滅貧和改善市民生活質素,一步一步陷入認受性危機。

延伸閱讀
Grugel, Jean. 1998. “State and Business in Neo-liberal Democracies in Latin America”, Global Society 12(2):221-236.
__________. 2002. Democratization: a Critical Introduction. Hampshire: Palgrave Macmillan.
Edwards, Michael. 2004. Civil Society. Cambridge: Polity Press.

明報.2009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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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政治改革邁向和解-六四傷痛和革命的終結

Posted by chankinman on 四月 17, 2009

(與徐承恩醫生合著)
(標題為編者所加)

港大學生會會長評論六四事件,既肯定學生愛國,又同情軍人開槍,輿論嘩然。各方反應激烈,顯示慘案造成傷痛之深,另一方面亦顯示政府與民運兩邊均有 深層的恐懼,令理性討論難以進行。由於參與鎮壓(如李鵬)和因鎮壓而得益的領導人(如江澤民)仍然在生,其親信亦在各黨政系統仍有影響力,一直主張在和諧 中發展的胡溫體系顯然不想因為六四事件引發黨內矛盾,仍然採取一種迴避和禁制的策略。

民運陣營中,當年在廣場上亦有「誓死留守」與「策略性退出」的爭論,今天卻少有對整個八九民運的理念與策略作全盤反思,亦是因為政府既未平反六四, 受害者無理由先作反省,讓劊子手開脫罪行。這種處境令政府與民運兩邊繼續將死結拉緊,既抑壓各自陣營的異議聲音,又令新一代在零碎的信息中憑直覺站到死結 的兩端。

在這種繃緊的狀態下進入八九民運20周年,戴晴提出學習南非的和解模式,特別值得研究。南非在白人政權統治時期實行種族隔離政策,不單在學校和社區 區隔黑人白人,且嚴限黑人在南非的人身與社會流動,並暴力鎮壓黑人的和平示威。最令人髮指的是1960年在沙佩維爾發生警察向逃跑中的示威者背部開槍事 件,屠殺了 67名黑人,令原主張非暴力抗爭的曼德拉和非洲人國民大會轉而採用武裝鬥爭策略,雙方困在復仇的死胡同20多年,至1985年曼德拉在獄中寫信給新任南非 總統德克勒克提出以談判代替武力衝突,才令南非重現曙光。

從對立走向對話

從對立走向對話,曼德拉與德克勒克充分發揮了「政治是令不可能的事成為可能的藝術」,1994年舉行首次普選,並於1995年頒布了保障人權的新憲 法後,正式成為民主國家。可是,南非人對種族隔離政策記憶猶新,暴政造成的傷口仍然隱隱作痛。查明真相,還受害人一個公道,乃是當時新政府的當務之急。其 中一個做法,是全力追捕種族隔離政策的決策者及執行者,把他們送上法庭。昔日二次大戰後的紐倫堡審判,便是這種做法的經典例子,它主張以法律制裁施暴者, 才能彰顯公義。但基於4個原因,這種窮追猛打的做法卻不適合在南非實行:

  1. 民主化策略:南非的民主化並不是革命的成果,而是由非洲人國民大會為首的反對派與政權中的溫和派以談判方式換來的。如果反對派堅持清算昔日種族隔 離政策的執行者,勢必引起執政陣營中的保守派反撲。反對派與溫和派的互信將會受損,而後者亦有可能於執政陣營的內部鬥爭中失勢。在最壞的情況下,舊政權於 軍隊中的支持者或會發動政變,結束民主政治。
  2. 法庭公信力:當時南非司法系統中的人員,基本上是舊政權時期的原班人馬,成員以白人為主。他們當中有不少人曾執行過與種族隔離相關的法例。體制上的不足,再加上黑人對司法體制的不熟悉,將影響法庭在審判與種族隔離政策相關罪行時的公信力。
  3. 涉案者為數甚多:由於種族隔離政策牽連的範圍甚廣,南非不少公務員都曾在若干程度上參與過種族隔離的罪行。與此同時,反對派早期曾採用暴力抗爭的策略,一些激進派別亦發動過恐怖襲擊。反對派的不同派別之間,亦發生過武裝衝突,犯上了不少人道罪行。
  4. 更急切的社會問題:經過多年種族隔離政策,不少非裔南非人活在貧窮線下,亦衍生不少社會問題。貧富懸殊、罪惡率急升、愛滋病傳播等都是南非社會迫在眉睫的問題。司法程序成本甚高,將會為新成立的民主政府帶來沉重的負擔。

不復仇的另一個做法,是嘗試忘記痛苦的過去,不再追問民主化之前的種種。但這明顯有違南非人對公義的普遍渴望,而且種族隔離的歷史已深深印入南非人 的心坎,要抹去這段集體回憶,只會造成南非人身分認同的危機。南非最終的做法,是以特赦換取真相,透過公開真相達成社會各界之間的和解。早在1992年的 談判期間,曼德拉和德克勒克已簽署了「諒解備忘錄」,原則上已確定會特赦舊政權的警政人員。至1995年,南非國會通過了《國家團結與和解法案》,成立 「真相與和解委員會」去調查種族隔離政策實行期間的人道罪行。該等罪行的受害人可要求委員會舉行聽證會,而委員會將運用權力傳召相關人士。曾於1960年 沙佩爾維慘案至1994年大選之間因政治理由干犯人道罪行的各界人等,亦可向委員會申請特赦。申請人只需向委員會坦承真相,經委員會核實符合資格後即可免 受刑事責任。到了1998年,委員會終完成調查,向國會呈交關於種族隔離政策實行期間人道罪行的報告。這種透過揭露真相、承認錯誤、赦免寬恕的做法,幫助 受難者放下過往創傷,令南非黑白人種走上和解之路。

下令開槍非只清場

中國共產黨在處理六四事件上顯然使用了過分的暴力。即使在西方民主國家,警察在驅散示威群眾時亦會採用武力(如反世貿事件),但政府必須有合理的原 因(如示威者先採用暴力或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和盡量克制(如用催淚彈、強力水槍)。中共在1976年4月5日亦曾以武力方式驅散在天安門廣場藉悼念周恩來 反對四人幫的群眾,卻無造成重大傷亡。種種跡象顯示89年6月4日解放軍不只為驅逐廣場上的群眾,以其使用達姆彈和在廣場外圍仍追殺示威者可見,下命令者 是要格殺勿論,徹底擊潰整個民運以至黨內的同情者。

另一邊廂,八九民運最大的錯誤是秉承一種全贏或全敗的革命理念,結果連黨內的改革派(如趙紫陽、胡啟立)亦沒有介入調停的空間,反而給保守派口實一舉將民運與黨內改革派殲滅。

民運錯誤與開槍殺人 不可等論

民運的理念與策略的錯誤與政府向和平示威者開槍的罪行,兩者無論在道德與法律上都不能同日而語。因此,要學習南非的和解方式,首先政府要釋出善意, 並改革政治,方能有望和解。在釋出善意方面,當前應盡量為六四死難者家屬解決生活問題,並協助流亡海外的民運分子家屬出國與他們團聚。更重要的,是政府與 民運人士都向南非民主化學習,告別革命,努力避免暴力衝突,以和平漸進方式達至民主。中國政府當前可以做到的,是為日後民主改革奠下基礎,此中包括制度改 革(如法治的確立)和容許公民社會的發展(如釋放胡佳、陳光誠等維權人士)。如果南非黑白人之間經過多年互相傾軋仍能以和平方式進行民主改革,並帶來種族 仇恨的和解,中國人不要說辦不到!

延伸閱讀
Tutu, Desmond. 2000. No Future Without Forgiveness. London: Image
Mandela, Nelson. 1994. Long Walk to Freedom. Boston: Little Brown

明報.2009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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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爾幹看道德大論戰

Posted by chankinman on 二月 11, 2009

(與徐承恩醫生合著)

近日關於修訂家暴條例的爭論,弄得滿城風雨。明光社及維護家庭聯盟等基督教組織擔心修訂會為同性婚姻舖路,群起反對。他們指出若果向同性戀者讓步,便會造成道德倫理的崩潰,有部份論者甚至指斥同性戀為性暴力、性病等問題的成因。與此同時,淫審條例的咨詢期即將結束,而相關的爭論亦日漸升溫。一場道德大論戰,一觸即發。種種現象不禁使筆者聯想起十九世紀末於法國發生的德雷福斯事件(Dreyfus Affair)。

在1894年,猶太裔的炮兵軍官德雷福斯(Alfred Dreyfus)被指出賣情報予德國,給放逐到法屬圭亞那的魔鬼島,在兩年後卻發現真正的間諜是另一位匈牙利裔軍官埃斯特哈齊。可是,法國軍方卻拒絕重審案件,促使左拉(Emile Zola)等知識分子發起營救德氏的社會運動。由於德氏本身是猶太人,再加上救德運動的發起人多為反宗教的共和派人士,主張復辟帝制的天主教徒群起反撲,指斥共和派為目無權威、為所欲為的個人主義者,認為他們只會促成法國社會的崩潰。

為甚麼當時的保皇派可以犧性德雷福斯的個人權利,堅決反對為他平反?法國大革命後,法國社會出現了共和保皇兩極化的局面。後者之所以抗拒共和,並不純粹出於思想上的守舊。在大革命期間,一些比較激進的共和派人士試圖透過公權力實踐他們的理想,甚至支持羅伯斯庇一類的獨裁者,以行政手段廢除宗教、清算貴族,最終卻引來強烈的反彈,令法國社會陷入革命-獨裁-復辟-再革命的怪圈,令一些宗教人士及舊貴族相信法國必須恢復大革命前的舊體制。而生活在農村的法國人,則對工業革命帶來的轉變深感疑惑,普遍有著求穩定而抗拒轉變的心態,因而成為保皇派的堅實支持者。由於天主教信仰是法國的傳統信仰、亦曾是法國皇室認受性的來源,故此那是必須捍衛到底的最後陣地。由於猶太人是法國國內最顯眼的非天主教群體之一,自然被視為公敵。作為猶太人的德雷福斯已成為傳統與變革兩方衝突下的代罪羔羊。

尊重個人權利,不會帶來道德崩潰
社會學大師涂爾幹(Emile Durkheim)正正生活於被這場論爭困擾的法國社會。一直以來,涂爾幹都被誤解為保守的社會學家,原因是他非常關注社會規範,認為「失範」(anomie,是指沒有規範或舊規範不再適用)乃社會問題的根源。他亦指出現代社會的各種結構均有功能、相互分工。隨後發展出來的功能學派(Functionalism) 經常為一些被視為不公義的制度 (如貧富不均) 辯護,更有以防止失範為由擁護建制。這些學者都奉涂爾幹為其開山祖師,而未必察覺到他其實是一個共和派人士,當年曾多次為救德運動護航。

涂爾幹固然認為社會急劇的轉變,特別是十九世紀法國的現代化過程,帶來失範的問題,並對社會整體及個人心理造成壞影響。可是,他認為帶來失範的是隨著工業革命而來的社會轉變 (如社會分化),而非由倡議個體自由與利益的新思潮所造成。是以他並不認同保皇派對共和派的批評。涂爾幹在反駁對救德運動的批評時,指出個體主義 (individualism)「並非自我歌頌,而是對所有個體的尊重」;「不是出於自我中心,而是出於對所有人的認同、出於對一切苦難與困惑的憐憫、出於要抗災救難的渴望、以及對公義的渴求。(Lukes 1973:341)」個體主義並不等同於道德虛無主義,它本身也是一套倫理價值。它不單鼓勵社會人士爭取個人權益,亦要求他們尊重他人的個人權益,而後者就是一種能夠凝聚社會的倫理價值。

在香港有關家暴條例的爭議中,明光社等組織認為只要為同性婚姻開了路,最終會帶來性倫理的崩壞、令社會變得人慾橫流。問題是當同性戀者沒有婚姻保障,不能發展穩定的感情生活時,往往亦是這類團體指責同性戀者濫交、放縱情慾。若果同志運動的目的真的是要拆毀道德體系,他們更應推動取消婚姻制度。現在爭取同性婚姻,代表同性戀者同樣肯定了委身、忠誠的價值。他們亦主張親密關係中的平等及相互尊重(故反對暴力)。這場運動的本質是平等的個人(婚姻)權利,其結果卻不是把同性戀者從舊有的道德價值中解放出來,相反是把新的(婚姻)規範加諸在同性戀者身上。這些規範將制約婚姻中的同性戀者放縱情慾,而非明光社等組織所言的人慾橫流。最終是鞏固或是摧毁了家庭價值?

倫理價值需配合社會演變
涂爾幹不單指出個體主義是一種倫理規範,他甚至認為個體主義是唯一能夠維繫當代社會的倫理價值。在工業革命發生前,人類生活方式比較一致,並由威權以強制的方式維繫倫理價值。在其《社會分工論》中,這被稱為機械式的社會團結(Mechanical Solidarity)。可是,在工業革命後,都市化的過程令人口高度集中。各種職業與生活方式混集其中,無可避免出現多元分化 (韋伯所言的「諸神之爭」) , 令傳統權威崩潰。涂爾幹指出在當代社會中,對個體福祉的關懷是社會謹餘的最大公因數,而對個人權益的尊重便成了唯一能令整個社會都接納的倫理價值。而對個人權益的理解,必須是以建基於事實的理性作為最高標準。倘若涂爾幹生於當代,他或會認同哈貝瑪斯的看法:要解決當代社會的問題,我們必須遵從「溝通理性」,在公共領域中以平等、真誠態度和以理服人的方式,尋求公共議題的共識。

要以理服人,基督教群體必須在其信條以外,尋找一套與教外人士共通的話語,說明同性婚姻如何破壞家庭價值。如果認為同性家庭會造成人慾橫流、愛滋病傳播,就必須拿出證據,不應危言聳聽。其實今天對家庭價值的最大挑戰,是個體主義發展成「個人中心主義」 (egoism) 和(特別在全球化下)工作世界對家庭生活的破壞。未能正本清源,卻以同志爭取婚姻權作為代罪羔羊,只是將德雷福斯再次判罪罷了!

進深閱讀
Lukes, S. 1973. Emile Durkheim: His Life and Work: a Historic and Critical Study. London: Allen Lane.

Jones, R.A. 1986. Emile Durkheim: An Introduction to Four Major Works. Beverly Hills: Sage.

明報.2009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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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時候為資本主義改版!

Posted by chankinman on 十二月 1, 2008

索馬里海域盜賊橫行,騎劫世界超級油輪,勒索千萬贖金,輿論嘩然,各國紛派軍艦護航,並呼籲協力圍剿海盜。那邊廂華爾街投資銀行的大班,將垃圾債券批銷全球,平民百姓損失億萬之數,各國政府手忙腳亂,不惜為下一代舉債拯救縮手太慢的另一批抄家。始作俑者卻抽身而退,坐在萬貫花紅袍金遣散補償之上,咧嘴而笑。為何世人對海盜驚惶失措,而讓脫去眼罩的另一伙大盜逍遙法外?

連場金融海嘯,將資本主義的掠奪本質用最猛烈的方式呈現出來。但長久以來,資本主義的盲目發展已一步步吞噬我們的大自然、社區和文化。第一,是全球生態系統已瀕臨崩潰。聯合國的「千禧生態評估」指出人類賴以為生的生態系統有六成是被掠奪式消耗。資本主義愈是發展的國家,生產和消費模式愈是與自然為敵。美國人口佔全球人口的5%,但在大氣排放的二氧化碳卻佔30%。第二,是貧富懸殊愈演愈烈,美國最高收入的5%人口,佔有了全國95%的財富。第三,資本主義的工作和生活方式,以至不斷膨脹的欲望,令豐盛的物質生活無力帶來更快樂的生活。由上世紀70年代至今,美國GDP不知翻了幾番,但1972年全國普查發現31%的人說他們非常快樂,2004年是33%。資本主義下物質增長的邊際效益不斷下降,但帶來的環境和社會代價卻不斷上升。

資本主義不更新會淪為破壞力量

有見及此,美國Working Assets Money Fund(該基金將1%的營業額作公益捐獻)的創辦人Peter Barnes最近寫了一本《資本主義3.0》,提出資本主義必須及時更新,否則會淪落為一股破壞的力量。他將二次大戰前的資本主義稱之為1.0版,當時生產供不應求,是「短缺型資本主義」。二次大戰以後,生產過剩,供過於求,企業須投放大量資源做市場推廣,製造虛假需求;銀行則大量發卡貸款,推動消費,此乃2.0版的「過剩型資本主義」。但正如前文所述,2.0版的資本主義鼓吹的生產與消費方式,正在侵蝕我們的生態系統、社區和文化。簡單來說,Peter Barnes認為今天資本主義擅於滿足個人的欲望,但卻犧性了我們的「公共財富」(他稱之為Commons,就像西方古代社會的公共草場),特別是預支了我們下一代的公共財富。

造成這種情況是企業以其股東利益最大化作為經營的邏輯,只要經營過程產生的「外部效應」(externalities,如污染空氣)沒有成為生產成本一部分,企業便會不惜破壞人類公共財富來追逐股東的利益。而理應以保護公共財富為本的政府,即使是民主產生的,一方面受到財團的游說,為了促進營商環境而犧性公共利益;另一方面亦會受到選票主導,為求眼前的發展而忽略可持續的問題。

不過資本主義亦有相當強大的自我調節機能,近年猛速發展的「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便是要在股東和社會利益兩者間取得平衡。一些企業開始意識到在採購、生產和銷售過程中要保護勞工、自然生態和消費者的福祉。在商業利益以外,要符合社會與環境的底線。在金融投資領域,亦出現「社會責任投資」(socially responsible investment):第一、是從事社會責任篩選投資(screened investment),只購買履行社會責任的企業的股票;第二、是採取股東行動(shareholder activism),像香港的股壇長毛David Webb,在股東大會上提案,挑戰企業破壞公共利益的行為(David Webb保護的是小股東利益,與此不同)。

保護公共財富先清晰界定產權

但Peter Barnes認為這些發展方向雖好,但力度不足以挽救資本主義的沉淪。第一,現時大型跨國企業基於市場推廣和提高合法性都表現得履行企業社會責任,而當這些社會責任投資基金上市之後,為了符合投資者回報的期望,最後還是會投資於這些跨國公司。而即使採取股東行動能引起媒體關注,製造一些壓力,但往往因為所佔的股份太少而難以改變這些大企業的經營方向。

要徹底保護我們的公共財富,無論是山林湖泊大氣或是文化遺產,Peter Barnes認為關鍵是先將其產權界定清晰。誰破壞這些財產,誰便要向產權擁有者作出賠償。當企業要為這些原為外部效應的行為付上代價,他們自然便會減少這些掠奪性行為,亦會促成一些減低企業破壞公共財富的科技或經營方式發展起來。問題是誰來擁有這些公共財富的產權?

Peter Barnes認為既是屬於社會的每一成員,亦是屬於世世代代的每一成員,最好是成立一全民所有(每人一股)的「信託基金」來擁有這些公共財富。好像現時有關二氧化碳排放貿易一樣,政府可為每個人和企業分配一個排污限額,如果誰要超額排污(如開更大馬力的房車或工廠要排出更多讁水)便要向信託基金繳費。而信託基金的最佳用途,是給每一個新生嬰兒分配一筆可觀的金額,令每個公民在生命的起點變得較為平等(這接近John Rawls談的pre-distribution,而非長久引來爭議的redistribution)。這樣的資本主義是3.0版本,她將更好平衡個人利益與自然生態的保養、個人財富與平等機會,最終令人生活得更快樂。

如果香港要實踐這種理念,要先要界定那些是要世代相傳下去的公共財富 (除了大氣以外,應否包括維港、吐露港、米埔、濕地公園、西九龍文化區、中區警署、石硤尾七層大厦、灣仔的舊樓和太平山山脊線?),然後成立不同的信託基金將之擁有。任何人士破壞這些公共財富,都須向信託基金進行賠償。信託基金的董事必須是社會上具公信力的人士,任期必須長久而不受短期利益影响。如果董事會違反信託基金的條款行事,每個市民(都是股東)均可進行訴訟。

但為甚麽政府或企業要將他們手上的財產轉移到這些信託基金? Peter Barnes並沒有提出任何答案。筆者認為,除非公民社會推動以外,看不到政府與企業為何要革自己的命。而在行政主導、重商主義當道的香港,如不能建立民主制度、如不能在文化層面掙脫經濟城市的枷鎖,資本主義不單不能堤升版本,只會病毒叢生,走向衰敗。

本文部份內容刊於明報2008年12月1日論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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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無絕對權力 同樣腐化

Posted by chankinman on 九月 22, 2008

(本文乃是與徐承恩醫生所合著)

「權力使人腐化,絕對權力使人絕對腐化。」是家傳戶曉的名言。也是這句話令許多人相信只有民主才能制衡權力,徹底消滅貪污腐化。但當港人目睹由民主選舉產生的陳水扁動員全家侵吞公款;民主化後的菲律賓繼續受貧窮和貪污困擾;而近日在泰國的反政府示威中,更有人指斥民主制度是該國貪污問題的禍根,主張國會引入大量委任議席;民主帶來廉潔社會的說法,不禁受到挑戰。

理論上說,民主應該有助控制政府或公營部門的貪污。 T.M. Smith的一篇文章提出專制政府帶來貪腐的五大原因﹕

(1)權力集中在少數人手裏造成決策供不應求,人們爭相行賄官員作出有利他們的決定;

(2)專制政府製造林林總總的條例控制社會,造成把關的官員有大量機會向人民索賄;

(3)權力未有充分下放,地方政府對反貪污變得被動;

(4)專制政府往往封鎖消息,令政府高層未能掌握地方貪腐的情況以作出及時應對;

(5)由於從上而下分配財政資源,減低地方政府財政責任感,出現貪腐浪費。相反,民主令權力分散,相互制衡,政府必須向選民問責,自由的環境亦有助公民社會與媒體對政府的監督,有助剷除貪腐。

愈是民主國家 愈是廉潔
但亨庭頓在他的《轉變中社會的政治秩序》一書中卻認為民主或專制並非問題核心,關鍵是在「政治制度化」(political institutionalization)的程度上。所謂政治政制化,是指組織(如政府部門)和程序(如土地審批程序)如何得到社會的價值認同而趨於穩定。這種制度化表現於政治組織和程序對環境變動的適應性、部門功能設置的複雜性、政治組織不受社會力量(如家庭或宗教團體)干預的自主性,以及部門之間的整合性。

諸如部門分工不清,出現灰色地帶,官員可濫用酌情權,作出有利親友的決定,便是政治制度化不足的表徵。

究竟民主是否有利建設廉潔社會?我們利用國際透明組織(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2007年的貪腐觀感指數(Corruption Perception Index)與Freedom House 2008年的政治權利指數對179個國家進行研究,發現兩者呈現「正相關」的關係,強度是0.581(由0至1),有顯著統計學上的關係。即是說﹕愈是民主的國家,愈是廉潔。表一列出全球最廉潔的10個國家,除了新加坡外,都是民主國家。相反,全球最腐化的一些國家,如緬甸和索馬里亞等,都是獨裁政權。

但由於許多民主國家同時亦是富裕國家,究竟是民主或是經濟發展水平(從而影響教育普及和資訊發達等)對廉潔造成影響,值得疑問。我們首先以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人均國民生產指數(以購買力平價(PPP)的方法計算,但古巴、伊拉克、澳門、索馬里及黑山的數據則來自美國中央情報局的The World Factbook)與貪腐觀感指數進行運算,發覺經濟發展水平愈高,的確廉潔程序愈高(相關度=0.819)。然後我們再將政治權利指數加入運算,發現在控制了發展水平此因素後,民主與廉潔的相關度減弱了(只有0.488),但仍是統計學上顯著的正關係。即是說﹕在富裕國家中,愈是民主仍是較為廉潔;在貧窮國家中,情況亦相同。

雖然如此,我們發覺亞太區相對全球其他區域卻是一個異例。單看民主與廉潔的關係,雖然亦是「正相關」,但已經是比較弱(相關度=0.394)。相反,經濟水平是影響廉潔的超強因素,相關度達0.919。如果將民主與經濟水平同時考慮,民主對廉潔的影響力馬上消失(相關度下降至0.318,而且在統計學上變成不顯著)。即是說:不少亞太區民主國家所以較廉潔其實是因為其經濟水平較高,反之亦然。表二是亞太區廉潔指數排行榜頭10位,只有一半國家實行民主。新加坡、香港沒有民主卻是高水平廉潔社會(分別為9.3和8.3分)。實行民主的台灣雖名列亞太區第六,但分數已下降至5.7,其他民主國家如韓國、菲律賓及印度就更是強差人意。

廉潔社會需5項因素配合
通過上述的數據分析,我們可以更清醒地認識到,民主只是影響廉潔的其中一個因素。如果其他的因素不配合,單靠民主亦不一定能帶來廉潔的社會。Shen and Williamson 在2005一篇文章中便指出這些因素﹕

(1)國家體系的強弱﹕國家體系太弱,令高層官員無法對地方及下層的官員進行監督,從而減低後者收賄的成本;

(2)經濟的開放程度﹕如國家體系過度參與經濟活動,坐擁大量資源,會為官員帶來更多貪污的機會;

(3)社會的分化程度﹕如因為宗教、種族等問題令社會分化,便難以建立一個健康的公民社會去監督政府;

(4)法治﹕欠缺獨立公正的司法系統及清晰的法律,會令檢控貪污的工作舉步維艱;

(5)社會文化(Mungiu-Pippidi, 2006)﹕在一些現代化較遲的社會,仍然保留重人情而忽視程序的文化,公職人員秉公辦事的意識不高。

在亞洲區域,不少民主國家仍然被上述5項因素困擾。許多國家行政體系太弱,民主化帶來權力下放反而令地方政府尾大不掉。好像韓國政府與大財團的千絲萬縷關係,民主化後亦無法立刻割斷。東南亞國家種族構成複雜,連台灣亦出現族群分裂,減弱了社會對政府的監察。特別是亞洲文化傳統中缺乏法治精神和過度強調人情關係,都令民主未能充分發揮對抗貪腐的功能。相反,像新加坡和香港,由於保留了英殖民地的法治傳統和有效率的公務員體制,即使未有建立民主,亦能締造廉潔社會。

由此可見,民主要發揮其應有的功能,必須要有其他制度環境配合。Smith固然指出專制的惡,但亨庭頓卻提醒我們民主亦不是「八達通」。要長治久安,建設一個廉潔的社會,應該追求民主,但同時要建設制度化的政府、發展公民社會和嚴守法治精神。

參考文獻:
Huntington, Samuel. 1968. Political Order in Changing Society.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Mungiu-Pippidi, A. 2006.”Corruption: Diagnosis and Treatment” Journal of Democracy 17(3):86-99

Shen, C. and J.B. Williamson. 2005. “Corruption, Democracy, Economic Freedom, and State Strength: A Cross-National Analysis. ”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omparative Sociology 46(4):327-45

Smith T.M. 1989. “Corruption, Tradition and Change in Indonesia” in Heidenheimer, A.J., M. Johnson, & V.T. LeVine (eds.) Political Corruption: A Handbook Transaction Publishers, pp. 423-440

明報.2008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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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浮雲回歸香港政治深層

Posted by chankinman on 七月 28, 2008

(本文乃與中文大學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馬嶽副教授所合撰)

特首民望在副局長和政治助理任命事件後一直在低位徘徊。政府用110億元派糖也像派興奮劑,只能換來民望短暫的回升。曾蔭權說民望於他是浮雲,只令人覺得他躺在雲端對民意輕蔑。一個承諾「以民為本」的政府在民怨沸騰中,應要反躬自省政策何處出錯,那豈是個人得失的問題?

政治任命一事弄得風風雨雨,自然是多重錯誤交疊出現的結果。第一是政府從來沒有詳細向社會解說擴大任命層的原因、任命準則和機制,而泛民批評之聲卻不絕於耳。第二、任命的機制既沒規範,加上各種政治勢力伸手「分豬肉」,出來的名單無論在人選的理念和能力都有較大的差異,政府就更難自圓其說政治任命的理念。第三是人選不少缺乏政治經驗,又不能說服公眾他們有長遠的政治承擔,與任命制的原意相違。有關持外國護照的爭論,或許並非港人愛國心膨脹,更多的是質疑新貴們的社會承擔。第四是政府低估民怨的強烈,不單是老百姓每天在超市格價,對政府高薪聘請年輕助理份外肉痛,更重要的是政府處理事件的手法違反了香港的核心價值,特別市民對政府辦事要公開透明、用人唯才的要求。

民意浮動 政治盟友異常「縮骨」

董去曾來,政府謹言慎行,經濟初步復蘇,無疑是穩定了政治局面,但許多政治深層的結構問題其實仍未疏解。只要特區政府嘗試創新而涉足爭議的領域,便會頓然發覺民意非常浮動、政治盟友異常「縮骨」、媒體跟市民情緒對政府一沉百踩。這種亂象自然是源於先進的社會與落後的政治體制的張力,政府嘗試以公關取替民主和制度改革,以「馬房」和短暫利益交換代替執政黨的建設,最終仍是徒勞無功。

這種深層的政治問題在2001和2007年兩次「亞洲民主動態研究」(Asian Barometer Study,除了本文兩位作者外,關信基教授和王家英教授均有參與研究)有關香港的調查中清楚呈現。在這有關民主評價和政治態度的跨國研究中,香港人對香港的法治、政府廉潔和自由的評價,都在亞洲區名列前茅,間接令不少香港人覺得民主政制並非迫切。但同時,香港市民不見得特別願意投入公共生活,參與政治。市民對政府雖不是十分猜疑,但冷眼旁觀,指指點點,是最佳寫照。

2007年的調查發現,有40%的受訪者認為立法會選舉沒有真正的選擇,45%持相反意見,15%不能下判斷。這種分歧的觀點當然與我們仍保留半數功能議席有關。因此,市民在評價香港選舉是否公正時,只有13.3%認為很公正,65%認為基本公正但仍帶有或大或小的問題。更甚的是有高達62%的市民認為他們沒有權力去轉換一個他們不喜歡的政府。相對大部分亞洲國家,港人的「政治無力感」是數一數二的(可惜北韓、緬甸、老撾等獨裁國家沒參與研究),而政府對民意的回應亦評價不高。調查發現有21.6%市民認為政府透明度經常不足、46%認為有時不足,只有17%滿意。對於政府施政是否能對應市民的需要,亦即所謂「福為民開」,市民出現分歧。43.6%認為政府做得到,近半人卻持負面態度。在亞洲屬中等水平,接近印尼和泰國。而當問及政府是否能回應社會上最嚴峻的問題時,香港馬上跌到亞洲的低水平,與台灣和菲律賓相近。

港人「政治無力感」亞洲數一數二

制度的閉塞,令港人覺得參與政治是浪費時間。除了投票以外,港人極少參與競選活動,只有1.6%市民參與過競選集會,1.5%參與助選工作。雖然有四成多市民每天留意政治新聞,2007年調查發現只有24%的受訪者說對政治有興趣,比2001年只多了6.4%。而認為自己有能力參與政治的,2007年調查中只有10.4%,相對2001年的3.9%雖有增加,但在亞洲區仍屬於最低水平。可見七一效應並不顯著,市民大多未因董建華下台與擱置23條立法便感到人民力量的提升。

這種無力感和與政府的疏離當然不是說民主化便能解決。在民主化的同時,政府必須要增加透明度,提升回應社會需要的能力,和對社會的核心價值有敏銳的觸覺。曾特首如果對當前香港這些深層政治問題沒有透徹的認識,真不知他如何在未來2012政改、醫療融資、西九發展和公平競爭法等幾場戰役中,靠袋內的小錦囊便能擺平矛盾。希望他及早從雲端回到民間,認真改革。

明報.2008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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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組織參與災後重建 特區政府有責支持

Posted by chankinman on 六月 24, 2008

走進災區,第一個感覺是想哭,痛痛快快的哭。看覑那塌下來的學校,那埋了300多名孩子的學校,剩下頹垣敗瓦在死寂的空氣中哽咽。我看到孩子們遺下的筆記本,他們在地震前1秒鐘還在拚命抄寫,好像知道時間已經不多……

在距離學校不遠的一個鎮上,來自香港的一群義工為露宿的災民演唱。災民說手電筒的電池用光了又沒有蠟燭,晚上漆黑難耐。醫生說災民長時間沒好好清潔,皮膚病多了,我們帶去的消炎藥大派用場。我覺得這裏離繁華的成都並不太遠,但對他們來說卻是遙不可及的國度。音樂響起,多數災民只靠覑帳篷遙遙聽望。沒有孩子 (或者受災了,或者送走了) 的吵鬧聲,氣氛特別冷清。還好有20多個災民走到台前苦中作樂,感受音樂傳達的慰問與祝福。我看見一位災民手舞足蹈,分外興奮。但送行的時候,他卻問義工們生存還有什麼意義。

世紀災難激起勇氣和關愛

在回成都顛簸的路上,看覑災民守在倒塌的房子上,一臉茫然,也看見坐在路邊的子弟兵們奮戰後的疲憊。這場世紀災難,帶來幾多斷腸故事,亦激起幾多勇氣和關愛。不單是解放軍奮不顧身搶救災民令人動容,我在成都訪問來自各地的民間團體,看他們不眠不休,將一批批救災物資送入災區,同樣令我肅然起敬。

地震發生不久,來自各地的民間團體便湧進四川,與當地的一些民間組織快速地成立聯合救災辦公室。該辦公室只要收到災區求助的信息,便會派小隊到災區確認情況,然後再採購或募集所需物品送到災民手中,災後兩個星期已運送了近 1000萬的物資到災區每一角落。民間團體自我監督的意識亦很高,所有採購的財務數據都在網上公告,義工每天只花7元吃飯盒,日以繼夜為災民服務。

民間組織可在5方面作貢獻

這次汶川地震受災人數之多,房屋與公共設施破壞之嚴重,令災後的重建工作異常嚴峻,不能由政府獨自承擔。參考國際災後重建的經驗,我期盼民間組織能在下列5個方面作出貢獻:

(1)提供社會服務: 政府往往集中資源在重建區提供住屋、醫療、教育、維護治安及其他公共設施,民間組織(特別是社會服務組織)可為老人、婦女、兒童(特別是有家屬遇害的家庭)提供心理救助、舉辦文化活動和協助解決他們生活的問題。

(2)提供社區護理: 據一些康復機構的數據,保守估計災區約有5萬殘疾個案,當中15%為截肢、7%為脊椎受損,必須較長時間接受復康服務,令醫院負擔沉重。民間復康組織可為這些殘疾病人及其他慢性病病人,在醫院和社區中提供護理康復服務。

(3) 促進災民參與: 許多災難的倖存者會出現一種依賴心理。假如他們對重建工作採取被動態度,不單加重政府負擔,更會提出許多批評。災民如果能積極參與災區的重建,無論是提供意見或當志願者,不單有助探索更適合當地的發展模式,亦有助災民心理的康復。從事社區發展的民間組織,可培訓災民參與的能力,和建立災民互助的網絡與參與平台。

(4)促進信息流通: 重建工作動用大量的資源,如何確保當地政府和其他救助機構合法合理使用資源是重大問題。從上而下的監管往往因為信息不對稱而難以實施,較低成本的做法是透過接受服務的民眾進行信息反饋,以利上級政府引導地方的工作。民間組織和學術機構可協助災民評估重建工作的成效和有序向政府表達意見。

(5) 提供就業機會: 社會服務組織亦像一種產業可為災區提供就業機會。民間組織應盡量僱用當地的災民向災區提供服務。台灣9‧21地震後,73%的房屋是由民間負責重建。此外,民間組織亦會參與建造廁所或其他公共設施,亦可僱用當地災民。「以工代賑」不單能維持災民生計,更令他們對社區有更強的歸屬感。

現時欠缺協調機制資源

香港的社會服務機構無論在專業知識和工作經驗方面都比內地民間組織強。特別在心理輔導、復康、社區發展甚至社會企業營運經驗方面都可為災後重建作出重大貢獻。最近,社聯和社協已舉辦了一次會議讓有興趣參與重建服務的機構碰頭,結果是座無虛席,大家都希望伸出援手,現時欠缺的是協調機制和資源。

過去一段日子,港人為地震積極捐款,其中一部分已交由民政事務局管理,政府亦撥出巨款賑災。究竟應如何運用這筆經費?在內地,有些企業已決定在政府和半官方的紅十字會以外,支持民間組織進行救災與重建。南都基金會更撥出1000萬元支持中國草根組織在這方面的工作。我建議政府從賑災經費中撥款成立一個由社會人士管理的「支援汶川震災重建基金會」,支持香港民間組織與社會服務機構參與災後重建工作。「一方受難,八方支援」,往後的重建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資源和智慧,特區政府應該發揮香港所長,支援民間組織走進汶川,協助重建一個仁愛互助的社會。

明報‧2008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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